快乐有我 发表于 2011-4-1 11:42:11

陕西规定小学高年级作业量超过1小时可拒写

  昨日,省教育厅出台《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规定小学高年级作业量不得超过1小时,超量的作业,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写。同时,不能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
   在校学习时间小学生不超6小时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含课间休息、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小学生不宜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宜超过7小时。住校生每天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2课时,走读生原则上不安排晚自习。学校不得利用晚自习补习文化课,或组织学科教学活动。
  作业量小学低年级不留书面作业
  补课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得兼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初三年级以外的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教育行政部门将对社会上非法举办的各类“奥数班”等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治。同时,要求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奥数班”等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休息保证学生每天能睡9小时
  各小学要科学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时间的规定,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在校园内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睡眠时间。
  教辅严禁学校统一征订教辅
  严禁选用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教材;严格按照要求在学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推荐使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中小学教辅公告中的教辅材料。严禁公告外的其他教辅材料进入中小学校内。
  严禁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征订教辅材料,或向学生摊派习题集、考试卷及课外读物。
  督查要与学校签订“减负状”
  每学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同学校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并根据以上督查内容,通过明察暗访,每学期组织1-2次对辖区内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的集中督查行动,督查面要达到100%。
  同时,我省将建立和完善省、市、县、校四级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体系。对于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向社会通报,重点通报批评违规现象、典型案例以及责任单位、责任学校和责任人。

南山雾雨 发表于 2011-4-1 11:50:09

重点通报批评违规现象、典型案例以及责任单位、责任学校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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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奇墙绘 发表于 2011-4-1 11:59:57

:victory:

风雨 发表于 2011-4-1 12:01:55

家长那愿意孩子少做作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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