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代理 发表于 2011-3-3 20:15:42

对高收入者有效征税应成个税改革目标

腾讯财经讯 2月28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本周三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将出台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同时,有媒体报道称,个税免征额有望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9级超额累进税率有望减少到5级。对此,国泰君安总经济师、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在腾讯微博上提了三点建议:一是分类税工薪收入起征点调高至2500元(扣除社保等费后);二是三口之家月收入(扣社保等费用后)低于5000,不仅免征综合税,还可全额退还分类税;三是各地根据当地生活成本设定综合税起征点。李迅雷表示,个税改革的目的是缩小贫富差距,向高收入者、灰色和隐形收入获得者实行有效征税;向低收入家庭退税。此外,李迅雷撰文指出,中国的个税改革不仅是税制改革,更重要的是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必须同步开展,对高收入者有效征税应成个税改革目标。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4837亿元,尽管比上年增长22.5%,但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一直没有上升。而美国2009年的个税收入已超过9000亿美元,几乎要接近政府税收收入的一半。中国的个税收入大约只有美国的8%,但GDP倒已经是美国GDP的40%以上。李迅雷分析称,美国个税收入高的主要原因是能够对高收入者进行有效征税,如年收入11.3万美元以上者只占美国纳税人的10%,他们缴纳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占联邦个人收入所得税的总额的71.22%,而我国却难以对高收入者,尤其是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获得者难以征税,据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数据,高收入者只贡献个税收入35%左右。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对高收入者有效征税应成个税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