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联 关于开展“四好”商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工商联:为深入推进“四好”商会建设,西安市工商联将开展“四好”商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工商联2018年“四好”商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陕西省工商联2018年“四好”商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西安市工商联2018年“四好”商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四好”商会建设工作基础上,认定一批在班子建设、团结教育、服务发展、自律规范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商会,宣传典型,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商联商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认定原则
1.坚持质量为先,严格按照“四好”商会认定标准进行推荐审核,确保高标准高质量。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认定、筛选择优的方式进行。充分考虑到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商会代表性,做到统筹兼顾。
3. 坚持注重实绩,要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注重商会在促进“两个健康”中发挥作用的实际成效。
4.坚持动态管理,实行两年一认定。已被认定过的“四好”商会也要按照标准重新审核认定。
三、推荐标准和程序
(一)认定标准
推荐全联认定的商会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属于工商联所属商会范畴内;2.已建立独立党组织或加入联合党组织;3.商会成立两年以上;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民政部门年检。
推荐省、市工商联认定的商会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属于工商联所属商会范畴内;2.已建立党组织或积极筹建党组织;3.商会成立两年以上;4.通过民政部门、工商联年检。
推荐认定的商会须符合认定标准所列内容(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
(二)认定及推荐名额
采用差额推荐。推荐名额21个,市工商联在市级“四好”商会认定的基础上再向全国、省工商联推荐(各区县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三)认定程序
1.按照认定条件,由商会所在工商联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推荐单位需对推荐材料真实性和代表性等严格把关,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将审定的推荐名单和材料报市工商联会员处。
2.市工商联对推荐的“四好”商会材料进行审核,并随机抽取部分商会进行复查。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所报送材料不符,则取消商会认定资格,并对推荐单位通报批评。
3.市工商联会员处根据推荐情况提出初步审核结果,择优提出推荐认定的“四好”商会建议名单,报市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实事求是,从严把关,好中选优,严格按照“四好”商会认定标准,结合商会建设实际,确保推荐质量。
2.按时报送推荐材料。各推荐单位请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送推荐商会有关材料,材料包括:
(1)“四好”商会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2)市级工商联推荐审核报告;
(3)商会《申报“四好”商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
(4)商会事迹材料(主要是达到“四好”标准的具体情况,突出自身特色和工作创新性,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商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情况;参与配合完成工商联年度重点工作情况;服务会员企业健康发展、引导会员健康成长情况;商会党建情况等),字数一般应在2000-3000字。
以上材料纸质版用A4纸上报,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市工商联会员处邮箱。
联系人:赵飞
电话:029-87277382
传真:029-87277382
邮箱:huiyuanchu918@163.com
附件:1.“四好”商会认定标准
2.“四好”商会推荐名额分配表
3.“四好”商会推荐名单汇总表
4.“四好”商会基本情况表
西安市工商联
2018年11月13日
好,好,好! {:7_381:}{:7_381:}{:7_381:} {:7_381:}{:7_381:}{:7_381:}{:7_381:}{:7_381:}{:7_381:} {:7_381:}{:7_381:}{:7_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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