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 发表于 2018-11-13 15:45:45

重要通告|鄠邑区11月15日起常态化限行!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鄠邑分局、西安市鄠邑区交通运输局、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关于冬防期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鼓励市民群众绿色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鄠邑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区实施冬防期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行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二、限行区域:以鄠邑区城区为中心,向东扩展至南北七号路(不含)以西 [ 大庞路 ],向南扩展至东西六号路(不含)以北 [ 余禹路 ],向西扩展至南北四号路(不含)以东 [ 渭天路 ],向北扩展至东西四号路(不含)以南 [ 正小路 ]。【注:不含的意思是不包括上述道路】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五、外埠机动车进入上述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六、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一)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二)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和营运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校车、邮政及快递运送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三)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四)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和事故勘察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使”、“领”字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五)“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经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事宜另行通告。特此通告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鄠邑分局                     西安市鄠邑区交通运输局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2018年11月13日   

王建民 发表于 2018-11-13 17:44:11

{:7_390:}

牛头山的狼 发表于 2018-11-13 18:08:44

一直不明白

张3574 发表于 2018-11-13 18:33:33

这是为什么呢

杜十六 发表于 2018-11-13 22:39:57

自行车人士表示无所畏惧

乾坤 发表于 2018-11-14 07:51:14

{:5_332:}

笑对人生21 发表于 2018-11-14 08:24:02

汽车成了空气污染的元凶?{:7_360:}

老友小酌 发表于 2018-11-14 08:34:15

{:7_390:}{:7_39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重要通告|鄠邑区11月15日起常态化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