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鄠邑分局助力“法院执行难”
今年是全国法院系统“决胜执行难”的关键时期,从去年3月以来,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拘留所利用拘留所的工作优势,把对涉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司法拘留人员教育感化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利用法院送拘时提交的裁判文书,从拘留对象被拘留的第一天起,就对案情进行分析评估,结合案件进行矛盾化解,至今已成功化解司法拘留社会矛盾17起,提前履行债务111万元,提前解除拘留17人。据悉,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协作机制,全面推进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案件纳入矛盾化解范围,从而有效消除矛盾隐患,节约司法成本,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和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高度重视,于2017年3月10日联合出台了《户县人民法院户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鄠邑区拘留所开展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年多来,公安鄠邑分局拘留所结合日常管理教育工作,发挥教育感化的特殊优势,对排查发现的被拘留人涉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通过分析评估、政策引导、教育转化、说服疏导、沟通调解等多种工作方法,促使被拘留人与有关方之间消除对抗和矛盾,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与法院之间的对接机制,并总结提炼出“四平台、三步走、两跟进、四开展”的工作方法。
搭建拘留所内专门调解平台,做到“一个矛盾、一套方案、一个民警、一包到底”,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制定矛盾化解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使矛盾化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搭建拘留所外综合调解平台,主动联系区人大、政协、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与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机构等各种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建立合作机制,发挥各部门及团体的帮教作用,消除对立情绪,缓和紧张关系,促成矛盾化解;搭建政策兑现平台,拘留所与法院执行局定期通报联系,对被拘留人积极主动履行法院裁定的,第一时间向法院提出提前解除司法拘留建议,法院积极兑现政策,研究审批后,提前解拘符合解拘条件的被拘留人,为被拘留人矛盾化解营造良性的激励机制;搭建跟踪回访平台,实行“一人一档”管理,掌握法院、当事人反馈信息,防止矛盾反复、引发新的矛盾,通过矛盾化解一起、法制教育一批的社会效果,不断固化社会矛盾化解成果。
持续做好收拘排查,通过对法院送拘时提交的裁判文书进行研判,对被拘留人的案情特点分析,科学划定需要进行矛盾化解工作的案件和被拘留人,有针对性地进行矛盾化解;抓住“首谈”询问契机,通过对法院裁判文书的研读,摸清被拘留人心理状况,明确矛盾纠纷问题焦点,为后续矛盾化解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落实“一日两巡”主动作为,实行固定排班“定岗定责”与“分班不分家”的有效结合,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记录反馈情况,用好、用足被拘留人拘留期间的综合“大数据”,以确保各项工作有的放矢。
全程监管跟进,详细规范被拘留人一日生活制度,实现被拘留人言语、行为有所戒、有所规,确保安全稳定的拘所秩序,让被拘留人员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性;社会关系跟进,通过排查摸清被拘留人的社会关系,及时掌握、及时分析、及时处理,对于有助于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关系及时借助利用,对于不利于被拘留人改过的社会关系要结合具体情况及时处理,对被拘留人进行教育,帮助其建立健康的社交圈。
同时,公安鄠邑分局拘留所还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亲情教育、心理教育和社会教育,通过拘留所司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更高效地发挥公安机关拘留所在保障司法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优势,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合力解决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执行难问题。
鄠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本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道:“鄠邑区法院与公安鄠邑分局针对司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机制、下发文件是西安市首家,实施以来效果显著。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司法拘留的人,一律由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所收押。拘留所积极协助法院做被执行人的矛盾化解工作,有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和社会的稳定,也能够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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