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樵夫 发表于 2011-1-7 04:53:34

非法输出劳工 致27名户县农民工被马来西亚移民局扣留

本帖最后由 秦岭樵夫 于 2011-1-7 04:54 编辑

非法输出劳工 陕西移民中心原主任终审获刑9年
      核心提示: 明知马来西亚不允许中国建筑工人从事境外劳务输出,陕西省国际交流中心境外移民中心原主任王积等人仍招收、输出劳务人员,致27名户县农民工被马来西亚移民局扣留。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明知马来西亚不允许中国建筑工人从事境外劳务输出,陕西省国际交流中心境外移民中心原主任王积等人仍招收、输出劳务人员,致27名户县农民工被马来西亚移民局扣留。近日,我省首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终审宣判,王积获刑9年。
  2006年初,王积结识了北京男子沈晓舟。在明知马来西亚不允许中国建筑工人从事境外劳务输出的情况下,二人仍达成协议,由王积在国内招收劳务人员,沈晓舟负责以马来西亚某中介的名义将劳务人员介绍到该国从事建筑工作。

  同年8月,王积在户县招收赴马来西亚从事建筑的劳务人员40多名,向每人收取了1万元至2.76万元不等的中介费。随后,王积向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了两份赴俄罗斯工作的项目说明书,以欺骗的手段给这40多名劳务人员办理了护照。最终,沈晓舟到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馆为27名劳务人员办理了旅游签证,并于2007年1月底将27人带到马来西亚。因不具备合法劳务身份,27名劳务人员一度被马来西亚移民局当成偷渡人员扣押。幸经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斡旋,才回到国内。
  根据中国与马来西亚关于雇佣中国劳务人员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与马来西亚商定仅限中方劳务人员到马来西亚从事制瓷、木工艺品制造、家具、仿古产品等,不包括建筑行业。
  王积供述,他知道马来西亚不接受中国工人从事建筑行业,但看别人做自己也做了,还私刻了一枚移民中心印章。
  检察机关认为,王积、沈晓舟的行为犯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2009年11月,新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王积、沈晓舟均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遂判处王积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沈晓舟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两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近日,西安市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风雨 发表于 2011-1-7 08:18:37

应该予以严惩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1-1-7 10:25:34

加强管理才关键。

长安18子 发表于 2011-1-7 11:38:11

严惩!:@:@

安心 发表于 2011-1-7 12:19:14

九年?天呢,人生有几个九年啊。这回玩完了。

冰雪之巅 发表于 2011-1-7 12:40:51

:@

闲云飞 发表于 2011-1-8 15:13:35

:@:lol:@

老玩童 发表于 2011-1-8 17:51:55

王积、沈晓舟的行为犯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Q:Q

瞽雅竹韵 发表于 2011-1-8 19: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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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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