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一商户因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被刑事拘留
过年期间,西安公安鄠邑分局民警在辖区内严查烟花炮竹,在城区一商户店内现场查获礼花28只、鞭炮11盘、花炮半箱,当晚,当事人因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大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腾讯大秦)恣意任性的权力! 这是挑战法律尊严的后果 这是挑战法律尊严的后果 {:7_368:}{:7_368:}{:7_368:} 燃放花炮的习俗应该放弃了。躁音污染,空气污染,碎屑污染,还有炸伤人,引发火灾的隐患。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