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正义的使16 发表于 2017-12-6 15:43:22

西安高新区主任杨仁华对抗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底气从何而来?

因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高新)面对我年近八旬的老父亲和我依法行政的要求装聋作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判决其在判决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对我们依法行政的要求做出书面答复,案件受理费50元由其承担。

判决生效后,西高新继续装聋作哑,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17年1月5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决定立案对西高新强制执行。

消息传出,举国哗然——一级政府竟失信至此,还要脸吗?

曾记否,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建设法治政府、惩戒失信组织,西高新怎么会甘愿违法失信?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

2008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明确要求,要把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任务来抓,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要大力培育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把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为衡量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各项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作为考核内容,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一并纳入市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依法行政考核结果要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加快实行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要合理分清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在此基础上落实工作责任和考核要求。市县政府不履行对依法行政的领导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一年内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行政首长要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2016年12月22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对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懒政怠政,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违约等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我们状告西高新,起因并不复杂——西高新在没有与我们家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无偿征收了我们的承包地。可见,西高新已经违法。为给西高新一个台阶、要它自我纠错,我们开始只是要求西高新自我审查自己的征地程序是否违法。如西高新接到我们的申请后,能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迅速与我们补签征地协议,双方自会相安,握手言和,案结事了,多好。

谁知,西高新明知自己违法,却拒不纠正,也拒不答复。于是先自失掉一局,连先头的违法征地行为,已连丢两分。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西高新负责人拒不出庭,委托的代理律师则无理搅三分,根本就不像是政府聘请来帮助依法行政的公职律师,反倒像是拿着钱声嘶力竭为自己当事人辩护的社会律师。西高新律师的表现,当即遭到旁听人员的嘲笑,致使政府威信扫地,颜面尽失。西高新失去了第三分。

之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判西高新败诉,不用说,西高新至此即失去了第四分。本来,胜败乃兵家常事,官司胜负也是政府常事。只要处理好,仍有咸鱼翻身的机会。

可惜的是,西高新顽冥不化,竟然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于是,被我们申请强制执行,消息传出,在全国人民面前丢尽了脸,失去了第五分。

面对西高新的所作所为,人们疑惑油然而生:这还是咱们党领导的政府部门吗?怎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三令五申……全都失灵了呢?“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成果呢?糊弄上级的啊?

面对连失五分的尴尬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西高新被迫于2017年1月13日向我们送达了关于我们诉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行政判决答复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

如果说西高新前述行政行为失掉五分的话,那么这份姗姗来迟的意见书,就使得它一次性连失五分——西高新在这场诉讼前后失分达到了大满贯,这在国内目前已知的行政诉讼中是绝无仅有的,西高新算是开了一个坏头,留了一个恶名!

我们将意见书从头看到尾,看不出西高新有丝毫依法行政的表示和作为,相反表现出了权力的傲慢和对法律的无知。

意见书告诉我们:“您所反映的问题,依法应当通过诉讼解决。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请你依照我国相关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奇了怪了:我们并没有走信访渠道、而是在人民法院把西高新告败的,西高新怎么会将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误认为是信访事项呢?起草文件的吃错药了?也不对,此类文件需层层把关才能发出,难道连把关的也都吃错药了?此疑问待解。此其一。

其二,我们要西高新自查自纠,给出去的是台阶,送出去的是缓冲,西高新却不领情,拒不自查自纠,也拒不答复,有法院生效判决了还继续如此,那就只好骑驴看唱本走着瞧了——我们的态度是,誓将官司打到底,只要西高新不嫌继续丢人,咱们最终统计失分就是。

行文至此,忽然想问西高新,你对抗中央对抗法律的底气从何而来?我们很希望党中央、国务院,陕西省委、省政府,西安市委、市政府关注一下西高新这块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顽石,将其剖开,查查根子到底在哪里。

如此,法幸甚,党幸甚,国幸甚,民幸甚!

牛头山的狼 发表于 2017-12-6 20:39:38

支持楼主

心灵一点通 发表于 2017-12-6 20:47:49

支持{:7_389:}{:7_389:}{:7_389:}

一品西北风89 发表于 2017-12-6 21:01:54

心灵一点通 发表于 2017-12-6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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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政法黑恶你没有理解透!只有监察委员会可以打击!职务犯罪{:7_360:}{:8_404:}{:8_404:}

一品西北风89 发表于 2017-12-6 21:03:38

心灵一点通 发表于 2017-12-6 20:47
支持

{:7_363:好}加油

涛哥9 发表于 2017-12-6 21: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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