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 发表于 2017-11-11 16:55:13

鄠邑区法检“两长”同庭审理醉驾案

11月10日上午,西安市鄠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危险驾驶罪案件。案件由鄠邑区法院院长李云峰独任审判,鄠邑区检察院检察长沙瑞出庭支持公诉。临近岁末,依法严厉打击醉酒驾车等行为,确保安全文明出行,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本次集中审理的两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均系被告人心存侥幸心理,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均发生了碰撞等交通事故。庭审中,被告人均对自己醉酒驾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悔罪认罪。被告人做完最后陈述后,李云峰院长对两起案件依法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董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为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被告人尤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为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

笑对人生869 发表于 2017-11-11 20:52:27

大概相当于当庭释放。:lol

终南山人777 发表于 2017-11-12 19: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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