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路 发表于 2017-10-27 11:18:59

曝光:因交通肇事逃逸 西安这8人被终身禁驾

消息来源:西安交警订阅号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令人深恶痛绝,因为交通肇事逃逸危害重大,可能会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加重了受害人的伤情,甚至因此而死亡。今天,西安交警再次面向全社会公布8名因为交通肇事逃逸被列入终身禁驾黑名单人员姓名:姓名:李 军身份证号:610103 XXXX 03290435违法时间:2016.02.09违法地点:丰庆路与劳动北路十字姓名:古 强身份证号:610221 XXXX 11110833违法时间:2015.11.16违法地点:建章路姓名:田 盼身份证号:610111 XXXX 1128053X违法时间:2016.08.29违法地点:欧亚大道姓名:屈大立身份证号:610102 XXXX 05263553违法时间:2017.01.10违法地点:长安路姓名:常 宁身份证号:610115 XXXX 06026538违法时间:2016.10.22违法地点:临潼区临蓝公路姓名:杜黑子身份证号:610115 XXXX 01271299违法时间:2017.05.07违法地点:临潼区姜白路姓名:李 坤身份证号:610121 XXXX 09100497违法时间:2017.05.18违法地点:樱花一路姓名:相黎江身份证号:610121 XXXX 04060931违法时间:2016.12.26违法地点:西太线东杨万村段Tips: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是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有逃逸行为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简单地说,两种情况的前提都是在交通事故中构成刑事犯罪(交通肇事罪),一个是涉及酒驾,一个是事故后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并且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仅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如果发生事故后,驾驶员有逃逸行为,不仅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且会受到“终身禁驾”的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逃逸行为,还可以有机会重新考驾照开车,如果有逃逸行为,这辈子就再也没有申请驾驶证的资格了。

沁园春 发表于 2017-10-27 19: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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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南山人777 发表于 2017-10-28 08:08:14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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