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改方案出台到“十三五”末全面遏制秦岭地区破坏环境行为
陕西省近日就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非法采矿采石等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到“十三五”末,要全面遏制秦岭地区各类破坏环境的行为。方案明确,2017年底前,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产业发展持续推进。制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陕西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沿秦岭各市编制完成秦岭保护规划。到“十三五”末,全面遏制秦岭地区各类破坏环境的行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得到基本规范,矿区复垦、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秦岭国家公园初步建成,空气质量达到一、二级标准,地表水质量达到功能区划水质要求,汉江和丹江出省境水质稳定保持达标。(西安晚报) 希望能落到实处 {:7_381:} {:7_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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