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18子 发表于 2017-8-4 08:29:38

{:7_389:}{:7_389:}{:7_389:}{:7_389:}

超越梦想 发表于 2017-8-4 08:50:07

应该取缔,迁走!还路于民!

老友小酌 发表于 2017-8-4 09:10:03

_q6fvQ 发表于 2017-8-4 08:13
取缔了路边摊点,有很多人没办法生活,有的家庭就靠这生活。

如果有人、有的家庭靠小偷抢劫生活,是不是也让他们随意偷摸、抢劫?
虽然这样说,有些夸大,但是请想一想,理是不是这样?

老友小酌 发表于 2017-8-4 09:14:19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7-8-3 23:47
应该把占人行道的都清理了才能服众。

话不能这么说。应该说:占人行道的都要清理干净。
城管的工作在逐步进行,群众的意识也在慢慢提高,不可能一下子全到位。先解决像这样非常严重的问题,没有什么不对的。
共产主义是理想,但是不能一夜就实现。

草堂人 发表于 2017-8-4 10:38:09

规范管理,美画城市。点赞{:7_381:}{:7_381:}{:7_381:}{:7_381:}{:7_381:}

终南山人777 发表于 2017-8-5 06:23:35

{:7_381:}

老友小酌 发表于 2017-8-5 19:43:09

D你!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户县娄敬路人人家超市前人行道饮食摊点被取缔